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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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亲戚来也是住这里,难得停水停电来住,挺不错的,周边环境也可以,住在高层很安静,听不见附近都市喧嚣,旁边就是南明河,夜晚看下周围夜景,很是惬意,下次还住这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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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地理位置不错,上街吃东西都很方便,酒店的服务态度也非常好,特别是前台的一位美女态度非常和蔼可亲,有什么样的问题,她都会很乐意为你服务,卫生也不错,我还会去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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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差,桌子上到处都是灰尘,墙纸都翘起来了花三百多住自己还有搞卫生真心不值。